五、评价报告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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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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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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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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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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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 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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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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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本级205万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90万元,市食检中心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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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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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局205万元。
主要用于市级“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食品、医疗器械”从生产、流通到消费(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和抽样检验,以及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检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1、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盐业等环节监管经费115万元(其中10万元转拨经开区局用于专项整治);
2、药品监督抽样快速检测、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食品抽样、快速检验经费90万元(其中转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食检中心检验经费各20万元)。
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9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检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食品。
三、市食检中心9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检验生产和流通环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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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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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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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实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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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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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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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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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追加我局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专项经费共计385万元,较上年度350万元增长了10%,分别于4、7、10、11月拨付到位。
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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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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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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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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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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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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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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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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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检测;
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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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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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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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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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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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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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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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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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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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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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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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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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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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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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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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财政预算追加我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专项经费,我局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并进行了事前合理分配,事后合理调剂。如对承担抽样检验任务的市食药检验所和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年初就确定各核拨90万元,年终根据完成市局快速检测任务情况,再次核拨各20万元,两家机构2017年实际各核拨110万元。
(三)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加强管理,保证资金拨付程序、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报账手续合规,同时加强项目绩效监控,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严格全程监管,强化风险防控,狠抓专项整治,推进社会共治,有力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作中,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扫雷、护苗、护老”三大行动为主线,强化日常巡查,推进专项整治,落实全程防控,始终保持了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服务工作紧扣“四大会战”:一方面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岳阳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我局通过制定帮扶目标、确定帮扶重点、细化帮扶责任、明确帮扶任务、强化帮扶督导,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保持了10%以上增速,岳阳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完成投次1.68亿元。另一方面,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大会战,多方筹措资金,帮助临湘市詹桥镇壁山村相继完成了集体经济光伏发电项目、安全饮水工程、村组公路等建设,2018年初该村经省市验收成功退出贫困村行列。
2、强化药械领域监督抽检。根据我局工作部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主要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的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该所紧紧围绕规范管理体系,保障质量体系正常运行为宗旨,有条不紊开展工作。一是全面改进管理体系。二是做好标准变更备案工作。三是做好检验原始记录抽查工作。截至2017年底,该所共完成检品1934批,其中药品1440批,食品360批,保健食品73批,化妆品61批,按照类别、抽样环节、检验项目对检验结果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经检验不合格 53批次。
3、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检。根据我局工作部署,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截止2017年底,该中心圆满完成抽样任务320批次,完成检验966批次(其中食品监督检验785批次,食用农产品120批次,专项检验61批次),任务完成率100%;食品监督检验不合格9批次,合格率为98.5%;工作中,该中心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更规范,覆盖率更广,检验时效更高,信息录入时更准确及时。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自评,由我局负责的2017年度市级食品药品监测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对我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业有效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综合评价得分100分,考评等级为“优”。
(六)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岳阳市政府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资金的保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经费400万元纳入了市本级财政预算,2017年度共计拨给我局系统385万元(项目总额400万元,15万元拨给市质监局),高于2016年度拨给我局系统的350万元,增长率10%,我市本级人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高于上年度水平,在省级绩效测评中,我局被评为先进单位,在我市的绩效考核工作中,我局被评为优秀单位。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经验做法:
(1)精心制订抽检方案。年初制定全年的抽检工作计划,做到主要食品品种和基本药物全覆盖,细化抽样品种、数量、抽样时间、抽样地点等,明确人员和相关科室职责,实行监督抽检进度动态管理。
(2)加强了工作质量考核。考核抽样的覆盖率和抽检计划完成率;检验部考核检验数据正确率和检验报告的及时率;实行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考核机制。
(3)不断提升检测工作能力。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级能力验证活动,提高检测能力。2017年6月,市食检中心参加国家食药总局中检院组织的米粉中镉含量专项比对检测;2017年7月参加省质监局组织的含乳饮料中蛋白质含量、奶粉中沙门氏菌的能力验证。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科研,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17年市药检所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功申报立项两个科研项目。一个是 “中成药中掺伪染色物的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检测研究”(编号:湘食药科R201719)。一个是“固相微萃取原位快速检测水产品中新型有机污染物的应用研究”(编号:湘食药科R201720)
(4)突出检验结果运用。食品抽样检验的目的是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科学信息,更好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消费,精准快捷的检验结果,才能更好地为监管工作服务,为此我们严格保证检验结果的高效快捷,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为执法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向市政府及时提交食品质量分析报告。2017年,我局先后发布了质量抽查公告和重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增强了广大群众和相关责任人的食品质量意识。
2、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当前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没有变,基层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变,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仍然较多。在专项资金保障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薄弱环节:
(1)、监管力量及工作装备经费相对不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能力建设还较滞后。一方面,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时间较短,且经历了多次机构改革,从原来单一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增加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部分县市采取三合一模式,不少监管人员从前也从未从事过“四品一械”的监管工作,专业人才短缺,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监管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需要加强全员的培训教育学习,但苦于缺少资金,很难组织全市全员性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监管装备缺乏,技术支撑能力有限。目前全市仅30%左右的基层监管所配备了快速检测装备和执法记录仪,90%以上的基层监管所没有执法车辆,严重影响基层食药品监管工作效能。
(2)、检验检测经费严重不足。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到“十三五”末,各地每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频次要达到“4批/千人”的目标,按我市560万人口测算,到2020年全市食品抽样检测要达到22400批次以上,根据国抽、省抽、市抽和县抽的分工,市本级至少要达到5600批次,按2000元/批次检测费用测算,需要检验检测经费1120万元以上。近几年,市财政虽然逐年增加了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项经费预算,2017年该项预算总额为400万元,但仍然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与我市食品产业大市的地位不相匹配。
(3)、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资金没有来源。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国家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创新举措。每年省政府对各市、州食品安全工作考评验收时,制度落实情况是必检项目。根据国家食药总局、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7〕67号)第四条的规定:“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但目前,市财政没有单独预算该项经费,我局每年都是从自身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部分来落实奖励政策。
(4)、落实“放管服”改革,非税收入大额减少。非税收入是我系统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自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的系列举措,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和停征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原有的审核评审项目并未减少,工作标准及要求也未降低,市财政未及时追加相应的工作经费,造成了此类工作经费的不足。
(5)、盐业监管工作经费没有着落。2017年12月14日,省政府召开加快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会议要求全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3号)的要求,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盐业体制改革,完成人员、机构、职能的划转。从2018年1月1日,我市的食盐安全监管工作已由我局承接履职,但目前监管工作经费没有着落。
3、建议和意见:
(1)、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年初预算时,预算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编制全部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围绕绩效目标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市财政逐年增加单位年初预算金额,减少年中追加预算,使预算调整变动率保持在正常范围。
(2)、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加强财务核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范围广、任务重、压力大,建议政府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并纳入单位预算,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资金、执法设备购置费、执法服装购置费等。同时,加强单位专项资金管控,加强内部审计,准确反映项目支出情况,防止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3)、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合理分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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