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食药监字〔2017〕5号B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59号提案的
答 复
致公党岳阳市委:
贵党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消除食品监管盲区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提案办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现将办理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行业链条长、业态复杂、涉及监管部门多。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忠诚履职,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市连续14年未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连续2年在省食安委考核中评为食品安全先进市。
一、构建了全覆盖的网格监管责任体系
市属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逐级签订责任状,食安办积极发挥综合协调和考评导向作用,建立完善部门之间的重大信息通报、案件协查、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抽检责任,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要求,完成了机构、职能整合,在基层乡镇设立了108个食药监管站所和105个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构建了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监管体系,细分了事权,压实了责任,实现了监管网格责任全覆盖。6月5日,食安委主任、副市长唐道明主持召开了食安委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消除了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强化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
1、加强生产源头治理。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实施“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严格实行兽药市场GSP认证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禁限农兽药、“瘦肉精”等专项检查,2016年来,共组织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275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门站4683家次,抽检投入品468批次,农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源头监管,对许可获证企业实行每年不少于2次以上的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保持高频次巡查,严格原辅料质量、关键点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确保了源头食品安全。
2、强化食品集散地监管。加强食品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食品储存仓库、冷库等食品集散地监管,督促食品企业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追溯召回制度,引导经营者主动实行“挂牌经营”,公示禽类产品产地、来源、检验检疫证明和农残检测结果,实现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如对猪肉制品,组织多个部门先后开展了5次联合执法,从生猪收购、屠宰检疫到市场销售,多部门统一行动,共检查兽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3422家,没收违法药品10032支(包),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2个,取缔私屠窝点4个,查处非法加工病死猪肉窝点1个,查处案件11起,刑拘涉案人员10名,有效确保了市场肉品质量。
3、实施餐饮业食品提高工程。把治理“餐桌污染”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紧密结合,大力倡导“明厨亮灶”,积极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和进店看笑脸活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环境卫生等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重点加强了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城区大中型等餐饮单位监管,始终把治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地区和单位,一年来,共检查各类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3673家次,纠正规范经营行为482个,确保了学生群体饮食安全。
三、积极营造了社会共治环境
1、拓展了社会监督渠道。一是积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宣传等活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在电视媒体滚动播放公益宣传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二是建立群防群控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机制,发展建立了食品安全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2016年来,共受理投诉举报1649起,全部按时办结,满意率达100%。
2、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结合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标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引导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主动介入管理,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健全惩戒激励机制。遴选培育了一批文明餐饮店、文明机关食堂、文明食品经营店等示范单位,在君山、湘阴开展了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在华容、平江、岳阳县已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县建设,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
3、积极探索红黑名单制度。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部门门户网站和公共媒体,发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情况、食品质量检验公报,及时曝光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增强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开展诚信建设试点。建立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制订下发了《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规定》,对诚信守法企业给予褒奖,对制假售劣、坑害消费者的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2016年来,在国家、省、市属主流媒体刊登报道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新闻和信息1045篇次,在市级媒体曝光黑名单食品企业15家(次)。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创新监管手段,加大治理力度,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放心。同时,也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8365-365
2017年6月8日
承办负责人:王如松
承 办 人:李金望 联系电话:0730-884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