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食药监字[2017]3号A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
答 复
致公党岳阳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格审查基层医疗机构静脉使用抗菌药物的资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49号)等法律法规由各级计生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层医疗机构是指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的权限在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我局负责市卫计委直管的20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
我局根据贵党建议,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为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确保患者就医安全、有效, 我局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公众宣传静脉输液是一种不安全的用药方式,常输液会降低自身免疫能力等科学知识,帮助患者做出合理选择。
二是协助做好培训。我局积极督促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协助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静脉输注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培训和监管,逐步解决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滥用问题。
三是加强对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使用监管。我局将一如既往加强对市直公立医疗机构药房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储存,运输、使用,票据管理的监管。
十分感谢您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8365-365
2017年6月8日
承办负责人:徐焕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尹开忠 0730-885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