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推进“护老行动”,切实保护老人年合法权益,近期,岳阳市食药局南湖新区分局从严从速查处一起以会议营销形式,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火麻油”案。
2018年1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南湖新区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某生活体验馆,该馆设有听课室、体验室、体检室,在仓库发现有“火麻油”25瓶,执法人员对产品进行了仔细核对,发现该“火麻油”生产厂家信息与实物标签不符,当即对产品进行了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查,“火麻油”产品的生产厂家只具备生产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的资质,但其产品标签说明书标识有“精炼”、“一级压榨”等字样,属于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该生活体验馆共购进上述“火麻油”70瓶,已销售45瓶,货值金额8260元,2月12日,该局向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531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火麻油”25瓶,处以罚款35000元,罚没合计4031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已结案。(来源:南湖新区分局 撰稿人:唐玮琦)